一、重点主体
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以及打着上述企业或业务旗号,发布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实施募集资金行为的主体。
二、重点地域
重点地区:近年来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案件高发,新发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在全省排名靠前的市;2018年案件快速攀升,特别是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增幅较大的市。各市根据本地情况确定重点县(区、市),高度关注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风险渗透蔓延的地区。
重点场所:商业中心、商务楼宇、科技园区、临街门店商铺等商业聚集区;商场、超市、公园、社区、城镇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区;机场、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电梯间等常见的户外广告投放区;展会、博览会、论坛等商业活动现场。
三、排查要点
1. 看是否存在黑恶势力。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看重点排查主体是否存在黑恶势力支持。
2. 看证照。对未按规定进行企业注册、备案、许可,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以及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信息、短期内大量铺设分支机构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名称或经营范围中使用“金融”“投资”“理财”“资产管理”“基金”等相关字样的主体。
3. 看宣传。对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传单、户外广告等媒介发布的各类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宣传中含有或涉及“金融创新”“金融科技”“消费返利”“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爱心慈善”“养老扶贫”“炒期货外汇”“一带一路”“共享经济”“物联网”等内容,以及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有担保、无风险等内容的主体。重点关注利用专家、知名人士、专业机构、“受益者”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说明的虚假违法广告。
4. 看人员。一是看从业人员,对其相关资质、职业经历、是否因集资行为受到处罚或刑事追究等情况进行排查。二是看投资人员,重点关注有群众举报、舆情指向的主体,高度警惕经营场所内外有投资人员,特别是老年人、贫困人员等群体聚集的主体。
5. 看业务。结合企业业务合同等资料,掌握其实际经营情况、业务类型及流程,重点关注有募集资金性质的业务。
6. 看资金。依法对高风险企业可疑资金异动情况进行排查。依托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等工作机制,加大对风险高发领域的监测预警力度。
排查重点不局限于上述内容,各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将辖内非法集资问题突出的领域、地域、行为等纳入重点排查整治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