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度,滁州银花医院新农合起付线为:
南谯区、琅琊区: 700元 其他县、市: 1390元
2、参保患者全年度个人自付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可在年底回当地或相关保险公司办理大病补偿,患者应保留好结账单据、补偿结算单、出院记录等。
3、新农合参保人员因普通疾病在滁州银花医院住院的,在办理入院手续后于三日内携带住院证、预交金单据以及以下材料至新农合办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南谯区 |
户口本、身份证 |
琅琊区 |
身份证 |
来安县 |
户口本、身份证、转诊手续 |
明光市 |
身份证、农合参保缴费收据 |
定远县 |
身份证 |
天长市 |
身份证 |
全椒县 |
身份证、转诊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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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手续(提供任意一条即可):
①当地医院开具的转诊证明;②滁州市本地居住证明;③本地房产证复印件;④本地务工单位证明;⑤急诊病历(全椒县因急诊入院的仍需补转诊手续)。
4、低保证(来安除外)、残疾证Ⅰ、Ⅱ级(南谯除外)、双女结扎户(南谯区、琅琊区、来安县、天长市除外)、优抚证可免除年度内第一次住院时的起付线;五保证免起付线;贫困证的建档贫困人员起付线为500元;肿瘤放化疗患者,可进入“特慢病种多疗程住院”结算,该补偿类型特指肿瘤患者在同一医院需多疗程连续住院的放化疗病人。持上述证件的住院患者请与身份证等证件同时交至新农合办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5、按病种付费的疾病必须进入按病种付费程序结算,出院时患者持经治医生出具的按病种付费知情同意书,出院记录等在住院收费处办理结算手续。
6、办理生育登记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准生证、结婚证(如一方为辖区内参合人员)。
7、因无他方责任意外伤害住院的新农合患者,南谯区、来安县患者请于三日内至新农合办理窗口领取外伤调查表,并按工作人员指引进行办理。琅琊区患者办理入院后请于24小时内与人保公司申请报案,报案电话3040150或95518;其他地区患者请向当地新农合中心咨询相关报销手续。
8、琅琊区恶性肿瘤、心脏支架植入术后、血液透析患者,在门诊产生的药品、检查费、治疗费可在6月及12月中旬携带身份证、门诊发票、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至新农合办理窗口报销。
9、肾透析患者先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参保缴费收据等相关材料至新农合办理窗口登记,在门诊收费处进入按病种程序结算血液透析费用(每次100元)。
如有疑问,请至新农合办理窗口咨询。
10、因结算发票每月均需上报至各个农合中心,如需复印结算发票(如商业保险),请在新农合办理窗口打印补偿单时告知工作人员进行复印,材料上报后将无法复印。
咨询电话:3526089(南区)3838550(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