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及注册表。
4.所供应手术器械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强制性行业标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承诺:对所供手术器械48小时内及时送达,采购期限自合同签约时间开始2年。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其他相关要求的书面承诺。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在合同服务期间,若发现或查实中标单位对滁州银花医院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违规或不法行为或所投器械以次充好等行为,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5.合同期内中标价格不予调整。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书一式三份(一正二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加盖骑缝章,标书封面及封皮外写清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号码;
2、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本次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
4、本次采购清单详见附件2;
5、投标时间期限为2019年6月20日17:00时止,投标地址为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醉翁西路369号)南区行政部四楼招标办;
6、本次投标保证金3000元,各投标人投标时请将投标保证金汇款至我方账号并在汇款事项中备注“心胸外科手术器械”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工行东南支行,账户名: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账号:1313002409024907025)。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将退保证金账户信息盖章并放入投标文件中,跨行汇款手续费由投标人支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无息退还;
7、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四、评标方法:质量、价格、售后综合比选。
五、款项支付:设备到达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款5%质保期满无息付清。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0—3526032(招标办)3526031(设备科)
监督电话:0550—3526026(监审科)
附件1:附件1.docx滁州市一院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2:附件2.docx货物清单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