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放假通知,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4月5日(清明节)-4月7日(星期日),共放假3天。与周末连休,不需要调休。请各科室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事宜。
特此通知
院 办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