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计划做好医院后勤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在保证医院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严格把关,杜绝浪费,尽量减少物资储备量,充分发挥物资作用,加快物资周转。
凡医院所需的各种后勤物资由总务科统一负责采购、供应、管理。有计划的进货,指定专人负责,没有计划或未经允许购买的各类物资,一律不准入库报销,临时急用物资和专项专用物资经主管科室同意批准后可指派专人采购。购物时,必须以“质高价廉”为基础,严把质量关,采购金额较大的物资须统一招标。凡能定点采购的各种物资实行定点采购,不允许舍优求劣,弃低价进高价,如发现,一律退货,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严禁替厂方推销劣质物品和不合格物品及本院不用的积压物品,以医院开展业务工作实际需要为第一,先急后缓,统筹安排,并做好采购记录。
物资入库应由经办人员及时填写入库单,连同发货凭证交保管员验收,验收时应以收货单为依据,认真点收,做到名称、规格、数量准确。未经正式验收的物资应单独保管,并建立登记簿。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管员有权拒绝验收:
(1)货物规格、数量及型号与货单所列不符;
(2)应附而未附产品合格证或验证单等资料;
(3)外观检查有损坏或配件不全;
(4)质量低劣、损坏、变质或超过有效期限及未附有使用说明;
(5)对于专业设备或需要技术检验与鉴定的物资,要请有关部门协助办理验收。
凡上述拒收的物品自到货之日起,二日内告知经办人员提出调换或退款,逾期不提出或造成其它损失要追究仓库保管人员责任。
各科室所需物资应根据本科室的实际需要按月编制计划报送总务科,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财务计划进行采购,按计划供应,实行送货上门,属于交回物资要以旧换新。
各种物品的报废,必须严格审查,办理报废手续,总务科对报废物资要妥善处理,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重大财产物资的报废、报损及财产物资的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须根据情况,科室评议,由总务科审批转院领导报主管部门批准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各科室领用的各类物资如发生丢失、损坏应及时报告,一律由当事人填写物资丢失、损坏凭单,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并视损坏情况按规定赔偿。